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根据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》(校研字【2022】35号)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学制内非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(档案不在校者不得参评)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类别
1.校三好研究生
2.校优秀研究生干部
3.校三好研究生标兵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共性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;
3.认真完成培养计划任务;
4.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;
5.积极参加或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;
6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;
7.积极参加体育活动。
(二)分类评选条件
1.校三好研究生
除符合共性条件外,校三好研究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1)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,学习勤奋刻苦,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(不包含重修成绩);
(2)积极参加学术活动,博士生和二、三年级硕士生应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取得成效(以发表文章、证书的复印件或专家的认定书为准);
(3)综合素质测评为本学科专业前20%。
2.校优秀研究生干部
除符合共性条件外,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1)符合校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;
(2)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干部;或兼职学生辅导员、班主任;或各学院党支部、团支部、班委会成员;或任职校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半年以上且表现突出。
3.校三好研究生标兵
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学生人数1%,在校三好研究生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,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1)承担一定的学校、学院社会工作;
(2)综合素质测评为本学科专业第1名;
(3)上一学年所学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(不包含重修成绩);
(3)博士研究生和二、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;或获研究生系列创新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;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。
四、时间安排
(一)校三好研究生标兵
9月20日-9月26日 学院提交汇总材料
9月27日-10月13日 44118太阳成城集团组织专家评审
(二)其他优秀奖
9月20日-10月11日 学院完成评选和公示
10月12日 学院提交公示无异议的结果
10月13日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审核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在认真落实学校相关政策基础上,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完善评审实施细则。
2.严格标准,规范程序。各学院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工作。
3.及时上报材料。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材料各学院须于9月26日之前上报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;校三好研究生和校三好研究生干部须于10月12日前完成评优评先工作,并上报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;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44118太阳成城集团事务与信息化建设科206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事务与信息化建设科OA邮箱。
附件:
1.44118太阳成城集团“三好研究生标兵”申请表
2.44118太阳成城集团“三好研究生标兵”申请资料汇总表
3.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-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汇总表
44118太阳成城集团
2023年9月20日